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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2 创新强农重大工程

    信息发布者:刘志辉
    2017-04-19 20:18:52   转载

    专栏2 创新强农重大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完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实施田间渠系、“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国家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参与)

    (二)现代种业建设工程。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建设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种科研、种子生产、种业监管等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一批品种测试站、种畜禽及水产良种场。加强种子质量检测、进境种苗和种用动物检疫能力建设。(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参与)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改善200个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提升200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基础设施水平,建设200个现代化科学实验基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1万家左右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部、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四)智慧农业引领工程。

    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成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10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改造升级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五)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养殖场和屠宰场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和屠宰加工条件,完善粪污处理等设施,推进循环利用。建设300个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示范县,促进种养业绿色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提纯利用及有机肥加工设施,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第四章 协调惠农 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

      协调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树立全面统筹的系统观,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加快形成内部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 协同推进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业发展。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初加工、精深加工发展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扩大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加快 完善粮食、“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鼓励玉米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转移,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提升主食产业 化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 与)

      (二) 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建设农产品产地 运输通道、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进商贸流 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农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牵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邮政 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三) 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服务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健全标准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到“十三五”末农产品网 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稳步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积 极发展定制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农业部、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四)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采取补助、贴息、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 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善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条件,建设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 承和利用,强化历史文化名村(镇)、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传承乡土文化。(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 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参与)

      (五) 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和产业链金融,开展共同营销,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服务。以产业为依托,发展农业产业 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配套服务组织集群集聚。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 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域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 城镇化相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参与)

      二、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

      (一)优化发展区。对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的区域,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东北区。合理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三江平原地区水稻种植规模,适当减少高纬度区玉米种植面积,增加食用大豆生产。适度扩大生猪、奶牛、肉牛生产规模。提高粮油、畜禽产品深加工能力,加快推进黑龙江等垦区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华北区。适度调减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小麦种植,加强果蔬、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稳定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养殖规模,发展净水渔业。推动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

      长江中下游区。稳步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甙)油菜生产,发展高效园艺产业。调减重金属污染区水稻种植面积。控制水网密集区生猪、奶牛养殖规模,适度开发草山草坡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

      华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南菜北运基地和热带作物产业规模。巩固海南、广东天然橡胶生产能力,稳定广西糖料蔗产能,加强海南南繁基地建设。稳步发展大宗畜产品,加快发展现代水产养殖。

      (二)适度发展区。对农业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重点加快调整农业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西北区。调减小麦种植面积,增加马铃薯、饲用玉米、牧草、小杂粮种植。扩大甘肃玉米良种繁育基地规模,稳定新疆优质棉花种植面积,稳步发展设施蔬菜和特色园艺。发展适度规模草食畜牧业,推进冷水鱼类资源开发利用。

      北方农牧交错区。推进农林复合、农牧结合、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深度融合,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和草食畜牧业。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生产规模,发展奶牛和肉牛肉羊养殖。

      西南区。稳定水稻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大力发展特色园艺产业,巩固云南天然橡胶和糖料蔗生产能力。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和水产资源,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渔业。

      (三)保护发展区。对生态脆弱的区域,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类产业,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参与)

      青藏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稳定青稞、马铃薯、油菜发展规模,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舍饲半舍饲,发展牦牛、藏系绵羊、绒山羊等特色畜牧业。

      海洋渔业区。控制近海养殖规模,拓展外海养殖空间。扩大海洋牧场立体养殖、深水网箱养殖规模,建设海洋渔业优势产业带。

      三、推动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一) 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力度,到“十三五”末,实现新 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鼓励农民采取“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 理、政策扶持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提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培训能力。(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水 利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

      (二) 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能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 策。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拓市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 范,强化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参与)

      (三) 促进农村人才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要按规定对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予以支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 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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