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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9
去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最高500万元。
500万!听着这个数目着实让人心动。可这钱怎么拿?农业综合开发又是什么?主要扶持什么项目? 农合论坛提示,很多朋友不知道农业综合开发是什么,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今天就跟大家重点说一说!
1.究竟啥是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2.农业综合开发包括啥?
主要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今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范围和重点是啥?
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方式分为贴息项目和补助项目。2017年扶持重点为:
贴息项目
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要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最高贴息额度为500万元。
补助项目
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扶持方式资金投入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为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4.贴息项目怎么申报?
贴息项目申报程序,采取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方式,根据当地扶持重点,建立拟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并主动提供给金融机构,次年根据实际获得的贷款及付息进行贴息结算。
贴息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贴息资金在2018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8年度贴息项目。拟申请贴息项目的单位,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农发机构推荐。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采取担保补贴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5.补助项目怎么申报?
财政补助项目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鼓励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6.申报条件
涉农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
农民合作社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具有法人资格;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的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合作社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同一项目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以资金安排年度为准)只能获得一种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
农办科〔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
为宣传基层农技人员不畏艰苦、为农服务的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务实重干、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为农技推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农技人员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寻找范围。最美农技员寻找范围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2017年农业部将确定100名最美农技员,按照1:5比例从各地遴选500名候选人。各省份推荐候选人名额以2016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数量为主要测算依据,详见附件1。农业部将从上述100名最美农技员中,择优产生2017年度“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人选。
二、入选条件
最美农技员推荐人应为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推广了多项农业关键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受到省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
(四)在县乡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事迹特别突出的农技人员可不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出具证明函。
三、工作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填写“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推荐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审核委员会,组织对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自下向上逐级推荐。
(三)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对省内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本省的推荐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报送本省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工作及公示情况等,并附本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四)农业部组织对各省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经评议、公示等程序,公布2017年全国“最美农技员”名单,组织有关媒体展示宣传“最美农技员”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基层农技人员遴选出来。近年部分省份评选出的省内最美农技员,可简化工作程序,直接经省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作为本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各省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电子邮箱。
(二)纸质材料报送。省级农业部门统一将本省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等材料报送到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推荐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8份。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
电话:010—59192266,010—59192911
联系人:李翀 付长亮
(二)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秘书处
电话:010—59194505,010—59194016(兼传真)
联系人:张璐 李敏
邮箱:tgxiehui@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25室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 1.各省最美农技员推荐人数
2.“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
3.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